[药品名称]通用名称:云南白药气雾剂[国][乙]\50g:60g
[成分] 三七、重楼等。
[性状] 云南白药气雾剂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;喷射时,有特异香气。云南向药气雾剂保险液为黄色至黄棕色液体,喷射时,有特异香气。
[功能主治] 活血散瘀,消肿止痛。用于跌打损伤,瘀血肿痛,肌肉酸痛及风湿疼痛。[规格] 50g:60g
[用法用量] 外用,喷于伤患处,使用云南白药气雾剂,一日3~5次。凡遇较重闭合性跌打损伤者,先喷云南白药气雾剂保险液,若剧烈疼痛仍不缓解,可间隔1~2分钟重复给药,一天使用不得超过3次。喷云南白药气雾剂保险液间隔3分钟后,再喷云南白药气雾剂。
[不良反应] 极少数患者用药后导致过敏性药疹,出现全身奇痒,躯干及四肢等部位出现荨麻疹,停药即消失。
[禁忌] 孕妇禁用
[注意事项]
1.本品只限于外用,切勿喷入口、眼、鼻。
2.皮肤过敏者停用。
3.小儿、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4.使用云南白药气雾剂保险液时先振摇,喷嘴离皮肤5~10厘米,喷射时间应限制在3~5秒钟,以防止局部冻伤。
5.皮肤受损者勿用。
6.使用时勿近明火,切勿受热,应置于阴凉处保存。
7.酒精过敏者禁用。
8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
10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贮藏] 密封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摄氏度)。
[包装] 云南白药气雾剂1瓶;云南白药气雾剂保险液1瓶。铝罐包装。
[有效期] 36个月
[批准文号] 国药准字Z53021107
[生产企业]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